为了倡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贸工会、省消费者协会、浙江日报社等联合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第七届“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日前,经过各市评选委员会初审,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抽查考评,推荐以下单位为浙江省第七届“价格、计量信得过”候选单位。
在此,我们诚挚邀请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票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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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严格遵守国家价格、计量、质量法律、法规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计量、质量行为,积极维护价格、计量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 坚持“信用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商业道德,自觉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经营。
三、 有健全的价格、计量、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四、积极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消费者满意率和社会信誉度较高。
2002年1月以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当选本届“双信”单位:有价格、计量、质量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抗击“非典”时期有上述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过的单位;在价格、计量、质量等方面有不良信誉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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