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8日电一些城市近期出台房产“禁炒令”。可以期待,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过高房价现象也许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笔者觉得,还完全有必要对高房价的成因作一点分析。
人们知道,近几年来在一些城市出现的过高房价,已使绝大多数的买房人难以忍受和承担,而且从理论上讲也已大大超过了大多数人的合理收入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在人们对高房价的抱怨声中,有一些地方政府简单的将此现象归罪于类似“温州炒房团”的炒作。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没错,但如果人们能回顾一下的话,在去年前年,人们对炒房团的光顾相反却是抱着欢迎的态度,甚至是把其当作房产繁荣、当作政绩宣传的。对此,只要翻翻以前的报刊就可了解这一点。
就拿笔者所生活的城市为例,多年GDP都有二位数的增长,而房地产每年对其的拉动,则从1991年的1.6%到2002年的6.4%,而2002年该市的GDP增长是10.9%,可见如果没有房地产对其的贡献,当年是不能完成市政府所提出的GDP增长与房地产的依赖关系并不只是一年,而是在多年里存在。这也不只是在一个地方、一个城市存在。
在此情况下,人们似乎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造成房价几年来持续上涨的原因,决不只是简单的市场行为,而是在其背后或者说在深层次上,还有着地方政府行政上的原因,也就是说正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也能从房地产的“繁荣”及高房价中得到好处,才是造成几年来房价高居不下的综合原因。
市场上的追本逐利行为无可厚非,温州炒房团只不过是发现了市场机会,他们远远不能决定市场本身,温州炒房团的存在,正好折射出房产市场存在着结构性的不合理。温州炒房团只不过利用资金优势和市场敏感性,在这个巨大的利益链条里分了一杯羹而已。把房价飙升的责任推给温州炒房团,高估了温州炒房团的实力,有忽略了房地产行业内在的结构性矛盾。
当然,笔者并无意要全盘否定一些地方要在颁布相关“禁炒令”,而真想说的是,地方政府要在颁布相关“禁炒令”的同时,还应反思:为什么能在市场出现如此高的房价?如此的市场现象是否也与行政管理思路上的缺陷有着一定的关系?倘真能如此,不仅对房价,就是对整个行业行政水平的改善与提高,都会有好处。作者:周义兴 责任编辑:余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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