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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碍观瞻也不安全 西溪湿地“黄鱼船”要取缔
来源:中新浙江网  发布日期:2004-07-21


中新浙江网4月11日电  从昨天起,西溪湿地的水泥船要全面退出,当地政府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西溪湿地是杭州西部新兴的旅游景点,但到那里游玩的旅客们常常会被路边拦客的当地居民拉上自家的水泥船,即俗称的“黄鱼船”。水泥船不仅破坏当地的景观,而且无证经营缺乏安全设施。蒋村乡政府、派出所、杭州内河地方海事处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于近日联合发布通告:从4月10日起,所有从事水上营运的无证水泥船将被取缔。今后从业船员必须接受培训,从业船舶必须接受验审。

  为减少部分船民的损失,蒋村乡政府决定像目前取缔“四小车”一样,对被取缔的水泥船实行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为:5吨船补偿500元,3吨船补偿400元,2吨船补偿300元,2吨以下的则补偿150-250元。(完)(作者:厉永滨、许建定、杨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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